卫生部专家日前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就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提出7项要求。
1、勤洗手,勤换衣服,保持个人卫生。
2、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或人口密集场所。
3、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4、凡经医院诊断为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者,暂停上班,并隔离治疗。
5、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留家观察2周,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恢复上班。
6、一旦发现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应立即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7、发生非典型肺炎的单位员工,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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