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零"报告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按照零报告制度要求,节假日期间,科技厅要向自治区有关部门上报厅系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有关情况。请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坚持"零"报告制度,由主要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每天下午4:00前,向科技厅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处室(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属的有关情况。对因不负责任,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值班电话:0951-8190708
       0951-5047250
       13709584993


科技厅预防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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