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消毒工作的通告》精神,自治区卫生厅委托卫生监督所对银川地区消毒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消毒服务机构进行监督审核。现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治区卫生厅批准的消毒服务机构名单: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银川市消毒杀虫监督管理站 银川市西夏区卫生防疫站 银川市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永宁县卫生防疫站 灵武市卫生防疫站 银川市铁路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吴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宁县卫生防疫站 同心县卫生防疫站 盐池县卫生防疫站
青铜峡市卫生防疫站 中卫县卫生防疫站 石嘴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石嘴山市石嘴山区卫生防疫站 平罗县卫生防疫站 陶乐县卫生防疫站 惠农县卫生防疫站
固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固原市原州区卫生防疫站 海原县卫生防疫站 隆德县卫生防疫站 西吉县卫生防疫站 彭阳县卫生防疫站 泾源县卫生防疫站
二、自治区卫生厅公示的合格消毒剂生产企业名录(第二批)
1、宁夏化工设计研究院过氧乙酸消毒剂
2、宁夏宁化工业企业公司过氧乙酸消毒剂
3、宁夏永宁新月包装化工有限公司过氧乙酸消毒剂
4、银川市消毒杀虫监督管理站过氧乙酸消毒剂
5、北京健之素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健之素牌消毒剂
6、陕西兴平市福康医化试剂厂碘伏消毒剂
7、杭州洁王消毒药剂有限公司二氧化氯消毒剂
8、西安洁立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过氧乙酸消毒剂(批号为:“20030503”)
三、不合格消毒产品及生产单位名单:
对19家消毒剂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抽检,其中5家生产单位生产的消毒剂属不合格产品(原液中过氧乙酸含量<15%),现公示如下:
1、“西安三环石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标识有效成分含量为18 23%过氧乙酸消毒剂,检测结果为1.63%。
2、“西安洁立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标识有效成分含量为18 23%过氧乙酸消毒剂(批号为“20030427”),检测结果为1.63%。
3、“西安宏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标识有效成分含量为16%过氧乙酸消毒剂(批号为“20030413”)检测结果为2.7%。
4、宁夏华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卫生部门审批,擅自生产过氧乙酸消毒剂,无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并夸大宣传(用于SARS病毒的消毒)。
5、西安市永红化工原料公司生产的过氧乙酸消毒剂。无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并盗用“西安维绿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二氧化氯的检验合格证,其有效成分含量为0.5%。
对生产经销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自治区卫生厅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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